
中访网数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股份”)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新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明确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以防范担保风险,保障资产安全。
核心决策:
1. 审批权限调整: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后新增担保等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连续12个月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时,须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 关联担保限制: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相关股东须回避表决,且反担保要求更为严格。
3. 风险管控强化:董事会需对被担保方资信进行充分评估,必要时聘请第三方机构核查;担保后需持续跟踪被担保方经营及财务状况。
关键数据:
- 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需股东大会批准。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总资产30%后,新增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
时间节点:
- 新制度自2025年5月20日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 债务到期后需展期担保的,视为新担保,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影响范围:
新制度将提升紫光股份对外担保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降低潜在财务风险,同时加强对子公司担保行为的统一管理,符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合规运营的要求。
此次修订凸显紫光股份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上的持续优化山西股票配资,有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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